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10
2.公司名稱: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3年8月背書保證申報作業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更正113年8月背書保證申報作業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新光紡織(股)公司為尚德汽車(股)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2,754,955仟元、背書保證最高限額6,885,138仟元
2.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為新光紡織(股)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13,770,275仟元、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3,770,275仟元
3.華陽汽車(股)公司為新光紡織(股)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13,770,275仟元、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3,770,275仟元
4.華陽汽車(股)公司為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13,770,275仟元、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3,770,275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新光紡織(股)公司為尚德汽車(股)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2,944,215仟元、背書保證最高限額7,360,537仟元
2.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為新光紡織(股)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14,721,073仟元、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4,721,073仟元
3.華陽汽車(股)公司為新光紡織(股)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14,721,073仟元、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4,721,073仟元
4.華陽汽車(股)公司為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14,721,073仟元、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4,721,073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