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宏普:公司聲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05
2.公司名稱:華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近日有民眾反映本公司法人董事對外聲稱『投資佈局及交易戶被盜用要繳納保證金才可
解鎖』,本公司及法人董事鄭重澄清,本公司法人董事並未於LINE、FB、IG或其他社群
媒體進行招募與投資行為,請投資大眾注意,切勿受騙,並勿將群組不實內容轉載散播
,以免權益受損。
8.因應措施:為避免投資大眾誤解遭受詐騙,特發此重訊,以正視聽。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