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廷海宣告破產 檢調全面追查台北天空塔掏空案金流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萱/台北報導
捲入「The Sky Taipei 台北天空塔」掏空案的碩河開發董事馬廷海,11月底被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第一審法院判決宣判破產,法院將指派接管人全面接管其名下資產。由於被宣告破產者無權代表自己,馬廷海擔任台中新朗日匯建案76億元聯貸案的保證人,如今被法院宣告破產,恐引發債權銀行連環爆。
台北天空塔幕後資金重要推手、香港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的長女陳慧芳,認為碩河開發副董事長邱冠勳與馬廷海設立境外控股公司,將天空塔產權質押給中國券商,掏空挪用10億元,跨海提告背信。今年1月18日,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邱冠勳,諭令限制出境;馬廷海被香港法院宣告破產,財務黑洞是否和掏空案有關,尚待檢方查明。
根據陳慧芳的主張,截至2023年9月7日,馬廷海累計拖欠她超過3億美元(折合台幣逾百億元),且長期未償還。今年11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第一審正式宣判馬廷海破產,依香港法令凍結其銀行帳戶,並剝奪其處分財產的權利。法院也會依據最大債權人陳慧芳的建議人選,指派接管人負責清算馬廷海資產,確保破產聲請人的權益。
過往案例顯示,香港破產制度對破產者生活限制甚嚴,例如藝人鍾鎮濤當年宣告破產後,被限制4年內名下不得有不動產、轎車、享受高級生活、買名牌服飾,工作收入每一分錢須繳給香港破產局,破產局再依照其生活所需給予輔助。我國規定禁奢義務人不能搭乘高鐵、出入高檔餐廳,並且透過國際反洗錢組織防堵將資金不法洗錢到國外。
馬廷海被宣告破產後,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其碩河開發董事身份自11月29日起自動解任,並失去任何代表公司進行法律行為的權限。
早在2020年5月,馬廷海曾主導香港新朗興業台灣分公司76億元聯合貸款案,由安泰銀行統籌主辦,擔保品為台中市七期「新朗日匯」建案,並由馬廷海擔任個人保證人。然而,隨著該聯貸案到期且借款戶無力償還,預估有逾60億元淪為呆帳。聯貸銀行團逾九成同意已經向法院聲請確保債權,但如今聯貸案的追償對象馬廷海又被香港法院宣告破產,恐損及銀行團的債權。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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