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新光金下修前10月獲利 減少51億元



台新新光金今天發布重訊,公告更正9月、10月合併自結業績資料,調整後前10月自結稅後淨利新台幣287億元,較調整前減少51.3億元。

台新新光金今天晚間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更正9月及10月財報,調整後9月稅後盈餘40.9億元,10月稅後盈餘60.7億元,前10月累計稅後盈餘287億元,每股稅後盈餘(EPS)為1.57元。

對於更正財報原因,台新新光金說明,針對子公司新光人壽持有的零息可贖回金融債券進行續後衡量調整,考量該商品特性及參酌新壽過往從未有持有至到期的案例,因此,依IFRS9(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計算預期存續期間,並認列於自結損益,此財務數字當時已諮詢簽證會計師並經其確認適當性。

台新新光金表示,因獨立董事建議在取得其他外部專家對會計處理方法及預估模型等意見前先以保守方式評估,因此更新9月及10月合併自結,之後若需再調整將依規定公告。

台新新光金總經理林維俊說明,由於新壽自1998年起開始買零息可贖回金融債,但至今平均5年就被贖回,沒有一檔持有至到期。為了妥適反應經營績效,先前曾依照歷史資料與市場利率環境,透過模型推估攤提方式,不過,獨董建議先以保守方式評估。

林維俊補充,獲利自結資料在1年內都可以調整,若後續外部專家認可原本模型的預測方式,仍可回沖調整,預估將在年報出爐前確認最終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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