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5/02/242.捐贈緣由: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提升企業公益形象3.捐贈金額:新臺幣貳佰萬元整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研揚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董事長擔任財團法人研揚文教基金會之董事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