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高福: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和第2款規定,自115年3月23日起停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15/03/16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辭任
本公司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50100441號
函示,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和第2款規定公告,
自115年3月23日起停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5/03/23
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造成股東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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