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晶豪科:應主管機關要求,澄清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3/17
2.公司名稱: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有關今年因記憶體產業前景大好,記憶體合約價漲幅可期,
加上受惠客戶轉單效應,全年供應偏緊,毛利率將逐季成長,全年營運看俏。
法人預估晶豪科今年營收年增率將達1.4倍,
每股純益(EPS)上看37.1元之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報導,純屬法人與媒體臆測,本公司營收及獲利相關資訊,
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數據為準,特此提出澄清聲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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