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愛山林: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興安街56號2樓共有部分及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3/11/11~113/11/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970.21平方公尺,折合約293.49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約2,045元(含稅),每月租金;60萬(含稅) 交易單位數量:130個車位(一個車位月租金5000元);每月租金共計:65萬元(含稅) 交易總金額:50,000,000元(含稅)(一個月125萬元,租期40個月)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為45,270,23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達林開發(股)公司 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長與達林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該租賃符合公司使用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05年12月09日;613,945,59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條件支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市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價鑑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睿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玉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新北估字第00013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銷售個案代銷之利潤。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