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1. 原公告日期:115/04/10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新竹市復興段購地案。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因交易相對人尚未完成相關程序,故暫緩本案。(2)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8條規定辦理,提最近期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追認。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