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款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 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 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3.因應措施: 積極遴選繼任會計師,儘速完成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之會計師核閱,並辦理 申報及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