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要求銀公12月1日前回覆騙案索償諮詢
金管局上月底就銀行如何處理客戶授權支付的騙案損失索償提出指引框架,並向零售銀行展開諮詢。《信報》報道,金管局要求銀行公會於12月1日之前就有關建議作出回覆,冀銀行在最終指引框架推出後三個月採用,以處理客戶相關的索償。
據了解,金管局就有關的框架建議向銀行公會發出的諮詢函件指出,框架並不涵蓋例如貨物或服務質素或送遞的民事爭拗,例如產品或服務是否符合銷售說明。而涉及上述範圍以外的騙案損失,有關框架不會阻止客戶透過其他渠道向銀行索償。
金管局重申,明白到不能夠預期銀行的監察系統能夠識別每一宗騙案,但銀行應展示其已採取合理且與風險相稱的措施,以平衡其系統的成效和效率。(ha/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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