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從中國各地區(包括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的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的安排,將於4月1日作出調整,以統一相關檢測要求。
現時,從中國各地區抵港的人士在不同口岸抵港時有不同的檢測安排。香港國際機場而言,所有從機場抵港的人士,均須於抵步後接受「檢測待行」安排;而從中國各地區抵港的人士則會獲派檢測樣本收集瓶,收集其抵港第12天的深喉唾液樣本再作檢測。
陸路口岸方面,獲豁免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及按「回港易」計劃回港的香港居民則須在抵港前三天內進行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檢測結果。一些個別情況,例如相關人士曾經逗留內地某些地區,亦會獲派檢測樣本收集瓶,收集其抵港第2天和第12天的深喉唾液樣本檢測。
食衛局指上述不同的檢測安排,或為市民及抵港人士帶來不便。為免混淆政府將統一各口岸抵港的檢測安排,規定所有在4月1日或之後從中國各地區抵港的人士,同樣需要在抵港時/抵港第2天及第12天接受檢測。(el/k) ~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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