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彰化1名男子阿銘(化名)在聊天軟體結識1名未滿18歲的少女小魚(化名),雙方在聊天過程中,阿銘引誘小魚自拍不雅裸胸照5張,還傳訊「怎麼越來越大」、「小心我硬上」等內容,事後遭小魚報警提告,阿銘對此坦承犯行、並辯稱裸照僅他自己觀覽並未外流,雙方也以65萬元成立調解,法官最終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阿銘1年6個月徒刑。緩刑4年。
判決指出,阿銘與小魚是在交友軟體認識,之後在LINE互加好友,阿銘明知小魚未成年,在2023年8月中旬,多次傳訊引誘小魚「不知道我回去看到什麼好的」、「一年怎麼越來越大」、「脫光玩你能玩的」、「拍照給我看?」、「小心我硬上」等等對話,小魚則以手機自拍並傳送5張裸露胸部性影像給阿銘。
全案法院審理後認為,阿銘坦承引誘小魚拍不雅照,但僅供自己觀覽並未外流,與引誘少女大量製造或自行拍攝性影像後上傳網路流通,供不特定人觀覽,或與人交換或販賣等情形不同,阿銘也坦承犯行,且已與小魚調解成立,同意按期賠償共65萬元,可減輕其刑。
法官審酌,阿銘犯罪整體情狀,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1年6個月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不得對小魚實施不法侵害行為,並應依履行賠償義務。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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