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09
2.公司名稱: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
理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至公告日止,債款代收銀行業已收
足所有應募款項並匯撥至專戶存儲銀行,共計新台幣8,000,000,000元整,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