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3/12/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倪鏡如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經理人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