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傳媒政治中心報導】
立法院會(27)日三讀通過《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及《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長年受限的資位制人員解套。此次修法刪除了資位制人員在期限屆滿後,只能留任原敘定資位同序列或較低序列職務的限制,改為得調任該局其他職務,預計將有 581 名公務人員受惠,有效解決人力斷層隱憂。
過去交通事業人員多依據《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採「資位制」任用。然而,隨著公路局、高速公路局及航港局組織改制,為求與一般派用人員規範一致,法規曾設下限制,規定資位制人員在特定期限屆滿後(公路局、高公局為 113 年 6 月 19 日;航港局為 118 年 9 月 15 日),僅能留任原職務或調任較低序列職務直至離職。這項規定形同設下升遷天花板,導致資深專業人才流動受阻,也影響機關內部的人力活化。
根據統計,受此限制影響的人數包括公路局 416 人、高速公路局 57 人及航港局 108 人,共計 581 人。此次修法刪除相關限制條文,明定這些人員得繼續適用原法令規定,並可調任局內其他職務。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修法後不僅能保障現有資位制人員的職涯發展權益,更能避免因升遷受阻導致的人才流失,確保交通專業經驗得以順利傳承,維持機關運作的穩定性。
(資料來源:威傳媒新聞-WinNews)
![]() |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