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等,污衊甚至詆毀法庭依法獨立對黎智英案的裁決及判刑。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發言人強調,法庭經過156日公平公正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的證供,鐵證如山。法庭已清楚指出,黎智英為案中主腦,控制和利用《蘋果日報》荼毒社會,多次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採取敵對行動。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所有被告仍然繼續推展其犯罪協議,甚至被拘捕後仍沒有立即停止。
法庭明確指出,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黎智英禍國害港,惡貫滿盈,罪有應得。
另外,特區政府留意到別有用心的人一直虛構黎智英的健康問題及就其羈押安排捏造謊言。事實勝於雄辯,懲教署一直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確保羈押環境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包括充足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環境、合適和適時的醫療支援等。特區政府亦已經多次指出事實,就有關黎智英與其他在囚人士中止交往的安排,一直是按黎智英本人的意願,並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由懲教署依法安排。
黎智英的在囚權利,包括探訪、通訊、福利和宗教服務、戶外活動安排等,並不會因其個人身分或與其他在囚人士中止交往而被剝奪。在今年1月12至13日法庭在聽取求情期間,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更再三確認就黎智英在囚待遇沒有任何投訴。法庭在判刑理由中也確認,懲教署有為黎智英提供足夠的醫療服務。(ec/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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