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退休金制度迎來關鍵調整。勞動部宣布修正發布「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針對請領方式彈性、遺屬權益與雇主責任等面向進行全面優化。其中最受關注的是新增「30天猶豫期」,讓原本選擇月領退休金的勞工,可在首次入帳後30日內改為一次領取,回應實務上選擇錯誤難以更動的問題。
此次修法同步強化遺屬保障。過去勞工身故後,其退休金專戶餘額須於10年內請領,但若遺屬尚未成年,往往因不熟悉權益而錯失期限。新制改為「自成年日起算10年」,等同請領期限延後,最晚可至28歲前申請,避免權益因年齡因素遭到侵蝕。
現行制度規定,勞工年滿60歲即可請領退休金,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選擇月領或一次領取。根據統計,2024年一次請領11萬5,231件,月領僅有2萬4,167件,顯示逾8成偏好一次領。然而,當部分勞工選擇月領模式,實務上卻出現「領了才發現不符需求」的落差,特別是帳戶累積金額有限者,每月僅領數千元,難以支應生活。
也就是一旦採行月領即不得更改,衍生不少爭議與訴願案例。此次修法導入「猶豫期」設計,提供1次調整機會,經勞保局核定後,將依原帳戶本金及累積收益,扣除已領金額後補發差額,兼顧制度穩定與個人資金運用彈性。
除請領機制調整外,法規也針對雇主責任進一步明確化。未來勞工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時,雇主不得以行政繁瑣為由,拒絕辦理申報與代收代繳。若經通知仍未繳納,將按日加徵滯納金,最高可達應繳金額1倍,以強化制度落實力道。
同時,修法擴大保障範圍,明定退休金請領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並將適用對象由勞工本人延伸至遺屬與指定請領人,確保退休金專戶資金用途回歸保障本質。
原文出處
延伸閱讀
![]() |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