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新公司」)
3.與公司關係:母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1/01~114/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一)本公司為「嘉新公司」承作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爐石粉等貨物之裝卸及相關倉儲
管理等工作。
(二)委託費用按年度進料/貨數量計價,每年於二十萬噸(含)以內者為新台幣柒佰貳拾
萬元(稅前),其超過部分以每公噸新台幣壹拾元整計算。
(三)合約期限自民國114年01月01日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10.具體目的:無。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