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1
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私募專區資訊(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私募有價證?申報作業(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
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二、特定人選擇方式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因應本公司長期營運規劃之目的,以提升營運績效及強化財務結
構,並考量強化經營階層穩定性。本次私募資金將有助於公司之經營及業務發展,並可
改善公司整體營運體質及強化對公司之向心力,故本次私募實有其必要性。
三、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私募之額度:於100,000,000股額度內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二、特定人選擇方式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目前尚無已洽定特定之人選
三、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私募之額度:100,000,000股為上限,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
實際需求,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