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3
2.公司名稱:東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加強應對供應鏈韌性,在全越南地區,尋找合適工業區土地/廠房進行新建/承受,授權
董事白錦蒼先生於美金700萬元額度內,以子公司東亞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代表人名義,
簽訂相關不動產購買/租賃合約書(或意向書)等,並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全權
處理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待交易確認後,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