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
日商鹿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業主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本約經業主通知之
開工日(預計114年3月底)起3468天歷天完工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取得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之CF690B標
「環狀線Y27-29土建及水電環控區段標工程採購案」之分段工程CF624F
子施工標水電環控工程之訂單,總金額為新台幣壹拾捌億壹仟肆佰貳拾萬元(未稅),
此訂單對本公司團隊技術之肯定及對營收與毛利有所挹注,並奠定證明本公司
在公共工程領域之技術的肯定及競標之優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有助於營收及獲利之相對成長。
10.具體目的:無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依業主「標前協議書」公告
並於近期與業主簽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