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豐達科:公告本公司申請延長現金增資之募集期間業經金管會核准。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5-11-19 13:49:41)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19
2.公司名稱: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仟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72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鑒於近期國際經濟環境前景未明,致國內證券市場波動劇烈,為維護股東權益
及確保募資完成,向金管會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1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3941號函准予備查在案,募集期間延長至
115年3月11日。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訂定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員工及原股東
二、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
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1))×1.725%(註2)/365】
註1:預計退款日暫訂為114年11月25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方式或匯款方式支付。
退款日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註2: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4年11月10日台灣銀行公告一年至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
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及負責人承諾就員工、原股東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願負損害賠償之責。
(2)承諾書:
茲為本公司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申請暫停相關
作業並展延資金募集期間三個月,特立本承諾書如下:
立書人承諾就員工、原股東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願負損害賠償之責。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負責人):蔡豐賜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0日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1425.29 2,035.93 2.28%
以太幣ETH 3137.82 113.33 3.75%
瑞波幣XRP 2.09 0.05 2.57%
比特幣現金BCH 596.28 35.77 6.38%
萊特幣LTC 83.24 2.75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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