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吟芳/綜合報導)高雄高分院民庭法官吳登輝4年前退休後轉任律師,最近卻因接案違反《律師法》出包。吳登輝轉律師後,受聘擔任法院調解委員,2年前他調解高雄仁惠醫院營運分配金案件,2年後卻受醫院李姓負責人委任,助其打贏更一審官司,後來對造律師上訴最高法院時揭露此事,質疑吳登輝承接此案已違反《律師法》,才讓離譜事件曝光。
退休法官轉任律師最近屢傳爭議,《菱傳媒》日前報導退休法官陳志祥轉任律師後,接受被告委任時撰寫「無罪模擬判決書」附在答辯狀內「供法官參考」,被基隆地院院長告發;吳登輝被指控違反《律師法》一事,則是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849號判決上月出爐後曝光,再度引發法界熱議。
本案起於高雄仁惠婦幼醫院因與陳姓醫師等人合作,在院內增設呼吸照護病房,後因營運分配金及報稅問題鬧翻,陳姓醫師等人提告醫院及李姓院長不當得利,應返還一千多萬元,歷審判決結果雙方互有勝負。
2年前二審開庭審理期間,吳登輝律師曾被指派擔任此案調解委員,但調解一次就宣告破局,之後李姓院長與醫院方勝訴,但上訴最高法院被發回,李院長於是在更一審時改委任吳登輝律師,順利打贏官司。
對造不服判決結果再上訴到最高法院,上訴理由之一直指吳登輝曾任調解委員,又承接同一案件有違法之虞。最高法院審理後,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並在判決文末提醒下級審,「上訴人委任律師上訴時主張對造訴訟代理人吳登輝律師曾擔任本件調解人,倘若屬實,可能造成不公或不利影響,全案發回後『應併注意』」。
現年75歲的吳登輝是司法官訓練所第18期結業,18期在司法圈內有「超級星光大道」之稱,包括卸任檢察總長江惠民、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卸任大法官張瓊文、前國安局長許惠祐、前北檢檢察長林玲玉等都是18期結業。吳登輝結業後先分發到台南地院,之後就長期待在高雄高分院擔任民庭法官,直到2020年退休。
對於接案踩紅線違反《律師法》規定,吳登輝非常懊惱,他表示自己在審判職務、轉任律師受委任都兢兢業業,「那是2年前的事,我根本不記得有參與過這個案子的調解,知道後也嚇了一大跳,非常自責懊惱,連覺都睡不好。」他表示,當時的調解時間非常短暫,只有開過一次調解庭,所以他完全不記得這件事,當然更不會故意去違反《律師法》規定,如果法院要暫停他的調解委員職務,他也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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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傳媒原始網址:獨家/退休法官當調解委員勸和解未成 2年後竟受委任打贏官司被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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