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Wnews今日新聞] 烤肉、煮火鍋更安心!經濟部標準局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為確保市售「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瓦斯罐)商品安全性,3至4月間於實體商店及網購平台,隨機購買10件瓦斯罐,進行落下試驗、氣密試驗及耐壓試驗等3個項目的「標示查核」及「品質項目」檢測,結果全數符合。
標準局指出,瓦斯罐屬於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得進入市場銷售,另針對已在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每年度均訂定市場檢查計畫,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倘發現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
標準局呼籲,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瓦斯罐商品,並檢視外包裝及商品本體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及型號等資訊。
使用時,詳細閱讀說明書、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使用場所務必保持通風良好,且勿並列2台以上卡式爐使用或使用過大鍋具,以免罐體過熱;使用後,務必將瓦斯罐自卡式爐退出,另罐體回收前應確認已經使用完畢,獨立打包並標示「內有高壓瓶」警語,交由清潔隊員回收,千萬不能與垃圾一起丟入壓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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