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光金:澄清媒體報導 2024-04-24 12:33:32 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3/04/24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新光金董事會討論與台新「金金併」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本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均將依照主管機關法規辦理及公告。有關報載傳聞,本公司不予評論。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