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愛山林:代子公司祝旺開發(股)公司公告使用權資產租賃契約條件修改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台北市內湖區南京東路六段346號13F等6戶及平面車位10個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調整前:原租賃期間自109年5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 (1)辦公室面積:237.2坪 (2)每月租金:新台幣300,000元。 (3)租金總金額:新台幣34,800,000元。 調整後: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 (1)辦公室面積:549.34坪及10個停車位。 (2)每月租金:新台幣600,000元。 (3)租金總金額:新台幣40,800,000元。 使用權資產淨增加:新台幣18,593,91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張瀛珠。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營運需求,擴大原辦公室承租範圍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調整前: (1)交付或付款條件: 付款期間109/5/1~118/12/31,每月付款一次, 每月租金:新台幣300,000元。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無。 調整後: 付款期間:113/5/1~118/12/31,每月付款一次, 每月租金:新台幣600,000元。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鑑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睿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2)估價金額:每月租金新台幣609,014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玉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新北估字第00013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規模,擴大現有辦公室租賃範圍。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4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4月2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