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鼎恒: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連任三屆董事會仍繼續提名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30
2.公司名稱:鼎恒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審查第六屆董事會被提名人資格,其中獨立董事
被提名人黃振聰先生自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連續達三屆,
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
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2)黃振聰先生具有財務金融專長及熟稔相關法令,於任職期間秉持獨立、
客觀的立場,提供專業且具建設性的建議,對本公司有明顯助益,
故本次將繼續提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