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琉園: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03
2.公司名稱:琉園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2月底及3月底對大陸子公司上海琉園水晶制品有限公司短期融通
資金貸與之餘額美金120萬元,因台幣兌美金匯率貶值暨本公司淨值下降因素
影響,導致短期融通資金貸與之餘額超過「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定個
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
6.因應措施:
(1)改善營運,增加營收及獲利以提升淨值。
(2)為使本公司集團資金運用更具靈活彈性,已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
作業程序」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
司淨值百分之三十為限,業經112年7月28日第十一屆第二次董事會討論通過,
依法提請113年6月27日股東常會討論。
(3)上海琉園水晶制品有限公司將於113年5月31日前清償並註銷屬於短期融通
之資金貸與美金45萬元,超限之情事即可解除。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