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盈:代子公司華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案債權人通知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公司名稱:華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一、華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5月13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依企業併購法
及公司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與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以華盈電子股份
有限公司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華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公司
名稱為「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自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3年6月30日,華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
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
三、本通知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規定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辦理,
如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起31日內,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
書面方式掛號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華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逾期即視為無
異議。
6.因應措施:公告及發函通知各債權人。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