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大同:本公司擬以美金1億元為上限參與綠色能源事業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五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擬以美金1億元為上限
參與綠色能源事業,未來依投資標的的屬性,循相關法規及核決程序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