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銳澤: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吳惠蘭
(2)獨立董事:蔡榮發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依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