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展宇: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劉漢瀛、趙偉君、鄭智文、李煌寶、陳宥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投票表決經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劉漢瀛、趙偉君、陳宥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劉漢瀛:上海匯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佛山市三水聯美化工有限
公司董事
(2)董事趙偉君:上海匯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三水聯美化工有限公
司董事長
(3)董事陳宥廷:佛山市三水聯美化工有限公司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上海匯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周浦鎮周祝公路45號。
(2)佛山市三水聯美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工業區大塘園32-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上海匯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設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設工程施工、
機電安裝建設工程施工、建築裝修裝飾建設工程施工、防腐防水建設工程施
工、體育跑道、球場、人造草皮工程施工及體育場地材料的批發。
(2)佛山市三水聯美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PU樹脂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