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力新: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
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鑫阿波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雲琴
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和順
獨立董事:
黃彥豪
陳宗逸
陳厚典
王益道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次股東常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
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李雲琴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力新國際(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牙得安(南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力新國際(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新開發區科技二路68號西安軟件園漢韻閣A202

牙得安(南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高科路1號B8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力新國際(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電腦軟體程式之產銷業務

牙得安(南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口腔護理保健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皆屬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