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捷敏-KY: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第六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鄭祝良
董事黃文興
董事聯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宋天增
董事陳泰君
董事潘維中
獨立董事葉疏
獨立董事黃文駿
獨立董事楊君琦
獨立董事楊吉裕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5/27~116/05/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77,099,231權
反對權數:3,545,242權
無效權數:0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873,812權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總表決權數94.57%,經表決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鄭祝良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三菱電機捷敏功率半導體(合肥)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安徽省合肥市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潭路92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源管理電子配件之生產、設計及封測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三菱電機捷敏功率半導體(合肥)有限公司係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二十之轉投資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