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芯鼎: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
(2)羅森洲先生/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林功藝先生/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彭志強先生/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5)詹文雄先生/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6)林哲偉先生/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7)黃洲杰先生
(8)謝明霖先生/獨立董事
(9)詹惠芬女士/獨立董事
(10)羅崔文女士/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期間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出席表決總權數:49,830,661權
贊成權數43,968,87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8,646,294權),
佔出席總權數88.23%;
反對權數453,709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53,709權),
佔出席總權數0.91%;
無效權數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
佔出席總權數0%;
棄權/未投票權數5,408,08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408,082權),
佔出席總權數10.85%;,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
(2)詹文雄董事
(3)黃洲杰董事
(4)羅崔文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
神韜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2)詹文雄董事:
新應材貿易(廣州)有限公司董事
(3)黃洲杰董事:
淩陽利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淩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淩陽成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董事長
重慶雙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北京淩陽益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淩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上海淩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上海淩創佳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上海淩創佳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4)羅崔文獨立董事:
無錫德易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顧問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神盾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神韜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崇明區長興鎮江南大道1333弄11號樓號3866室。
(2)詹文雄董事
新應材貿易(廣州)有限公司:廣州市增城區荔新十二路96號31橦2025房。
(3)黃洲杰董事
淩陽利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科園路1003號軟件基地2C 7~9樓。
淩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濱海社區高新南十道87、89、91號
深圳市軟件產業基地2棟C804。
淩陽成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四街117、153號3棟1樓1號。
重慶雙芯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市北碚區雲漢大道117號附541號。
北京淩陽益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信息產業基地三街1號
樓6層C段6C19室。
淩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海天二路18號
軟體產業基地4棟C座7樓。
上海淩陽科技有限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祖沖之路1077號。
上海淩創佳陽科技有限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祖沖之路1077號2幢3樓
1306室。
上海淩創佳鴻科技有限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祖沖之路1077號2幢3樓
1302室。
(4)羅崔文獨立董事
無錫德易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濱海區南湖中路28-5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神盾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神韜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客戶服務、業務推廣及技術服務。
(2)詹文雄董事
新應材貿易(廣州)有限公司:化學原材料及製品批發業務。
(3)黃洲杰董事
淩陽利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軟件開發、客戶技術服務、出租業務、物業管理及
企業管理。
淩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軟件開發、出租業務及物業管理。
淩陽成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軟件開發及客戶技術服務及出租業務。
重慶雙芯科技有限公司:軟件開發及集成電路設計。
北京淩陽益輝科技有限公司:軟件開發、客戶技術服務及出租業務。
淩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C產品應用開發、售後服務及市場研究調查。
上海淩陽科技有限公司:軟件開發、客戶技術服務、出租業務及物業管理。
上海淩創佳陽科技有限公司:軟件開發及客戶技術服務。
上海淩創佳鴻科技有限公司:軟件開發、客戶技術服務及物業管理。
(4)羅崔文獨立董事
無錫德易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加熱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