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牌照稅4/1起開徵 5.9萬輛電動車免繳稅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繳稅季節即將來臨,其中4月將率先開徵使用牌照稅。根據統計,今(2024)年開徵車輛共823萬輛,稅額合計661億元,輛數、稅額雙雙成長,分別年增2.2%及0.6%。開徵範圍包括一般自用車輛、151c.c以上重型機車全年牌照稅,以及營業用車輛上半年牌照稅。



今年六都使用牌照稅開徵情形,台北市因大眾運輸便捷,加上電動汽機車基礎建設較為普及,開徵輛數僅年升0.9%,增幅為六都之末,稅額更轉為負成長;六都輛數成長最多者為桃園市,上揚2.9%。此外,各地方政府均對電動車免徵牌照稅,實施至明(2025)年12月31日止,統計至今年2月底,全國電動汽車共約5.9萬輛,免徵金額約16.9億元,相較2023年提高3%。



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若逾期繳納,每超過3天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天未繳納,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財政部提醒,已辦理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人,應在繳納期間截止日,也就是4月30日前,在帳戶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提兌。



同時,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去(2023)年7月1日起,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供牌照稅繳款書歸戶服務,納稅人可在開徵2個月前,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將同一縣市內全部車輛歸戶,每張歸戶繳款書以5筆車籍為限;已申請歸戶之車輛車籍如無移轉管轄,不必每年申請。



財政部鼓勵民眾多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線上申請歸戶,並勾選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歸戶資料,像是有營業用車輛的車主,可於今年7月31日前申請,在今年10月課徵的營業用車輛下期牌照稅即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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