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寶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暨員工酬勞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6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0,349,290元,計1,034,929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員工酬勞201,300,000以股票配發,依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
113年2月23日收盤價493元計算,計發行新股408,316股,
不足一股之員工酬勞212元以現金發放。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
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定增資配股基準日。
如經主管機關修改,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改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之。
(2)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