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泰鼎-KY:代重要子公司Apex Circuit(Thailand) Co., Ltd.公告於113年會計年度開始日後變動會計估計事項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3/02/28
2.變動之性質: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6條之規定,
所屬子公司Apex Circuit(Thailand) Co., Ltd.
擬變更部份機器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
3.變動之理由:
考量實際使用情形及合理性,將部分機器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
自113年1月1日起由10~11.5年延長為15年。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 不適用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
此次估計變動預計將使113年度之折舊費用減少約泰銖122,000 千元。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 無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因重要子公司Apex Circuit(Thailand) Co., Ltd. 3 廠近年已完成興建,
新設備與新製程豐富且升級新產品之應用範疇,故對相關新穎設備之剩餘
耐用年限進行衡量,使設備使用年限更佳公允反映公司實際營運狀況。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
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 不適用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
響表示之意見: 不適用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本次變更業經安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就合理性分析出具複核意見如下:
泰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Apex Circuit ( Thai land) Co., Ltd.
(以下簡稱APT)擬調整延長部分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其估計變動之性質、
估計變動能提供可靠且更攸關資訊之理由、採用新耐用年限對當期損益之
預計影響數及合理性等內容,業經本會計師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以下簡稱「編製準則」)第六條規定予以複核竣事,茲說明如下:
一、APT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規定,
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日對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
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應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APT依據其機器設備之實際使用狀況,評估後認為部分機器設備之實際
可使用年限超過原訂定耐用年限,為反映實際耐用年限,合理分攤成本,
故擬調整延長該等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
二、APT委任拓撲評價股份有限公司對其預計延長年限之
機器設備進行耐用年限評估。經取具拓撲評價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1月29
日所出具之評估報告內容顯示,其依據產業綜合性、功能性及經濟性等面向
進行分析,估計該等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為15年。
三、APT依據前述評估結果,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變更該等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
由10~11.5年延長為15年。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 號「會計政策、
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規定,此項會計估計變動應予以推延適用,
此估計變動預計將使民國113年度之折舊費用減少約泰銖122,000千元。
四、本會計師業依審計準則公報第620號第11至12條規定對上述機器設備
之耐用年限評估專家報告執行必要之評估程序,並未發現重大異常情事。
綜上所述,本會計師並未發現APT將部分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由原10~11.5年
調整延長為15年,有重大不合理之處。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無
12.因應措施: 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重要子公司Apex Circuit(Thailand) Co., Ltd.("APT")
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並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通過在案,
另將提報最近一次APT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