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文曄: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下稱「本案」)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案暫定發行股數為68,000,000股至85,000,000股,並授權董事長於此額度內視
市場狀況調整發行額度。實際發行總金額將依海外存託憑證實際發行之單位總數、
發行價格及訂價日當時新臺幣兌美金匯率予以計算之。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
本案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
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以不低於訂價日當日本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惟若國內相關
法令發生變動時,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整訂價方式。實際發行價格,本公司授權董
事長依循國際慣例並參酌國際資本市場、國內股價及彙總圈購等情形,與證券承銷
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7條之3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由本公司
及從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7條之3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由本公
司及從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經本公司民國
112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以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或視
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表彰之原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外幣購料之資金需求。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承銷方式、暫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一切有關本案之事項,未來若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
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市場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由董事長及/或
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2)為完成本案之籌資計畫,由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
有關本案之相關契約與文件,並辦理一切有關本案所需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