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智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07
2.公司名稱:智通科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96年度辦理發行之私募普通股11,000,000股,已符合「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自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滿3年規定,且符
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
券審查準則」第15條第12款規定,已達補辦公開發行資格條件。
二、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就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暨申請上櫃,
相關作業事宜及時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