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宏遠:代子公司宏遠發展(上海)有限公司公告,新增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Everest Textile USA,LLC(宏遠美國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兄弟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3,87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36,86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36,86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EVEREST TEXTILE USA,LLC資金融通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適用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181,26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2,823
5.計息方式:
SOFR 30-DAY AVG 加0.1%
6.還款之:
(1)條件:
可於到期日前全數或分次償還
(2)日期:
以實際動支日期起算三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952,81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5.2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