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大同:澄清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08
2.公司名稱:大同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新新聞
6.報導內容:大同(大同智能)與綠石全球能源基金、永豐銀行轉型綠能合作案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有關今日媒體報導大同(大同智能)與綠石全球能源基金、永豐銀行轉型綠能
合作案事由澄清如下:

盈瑞投資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盈瑞投顧)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
核准設立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112金管投顧字第004號),大同智能合作對象為
綠石全球能源基金,與盈瑞投顧間並無資金往來或任何合作、投資、業務關係,
盈瑞投顧之董事或員工為何人,更與大同智能毫無關聯。

大同智能擁有售電業及發電業執照,與綠石全球能源基金、永豐銀行的合作模式是
該基金所投資、由經濟部能源署發給發電業執照之業者所提供的綠電,交由大同智能
銷售,售電所得款項皆信託於永豐銀行,交易標的、過程合法且嚴謹,
是單純的綠電銷售合作案,大同智能只是本於售電業參與交易過程,
與基金也無其他投資或合作關係。
綠石全球能源基金與盈瑞投顧間如有代理或顧問關係更與大同智能
及綠電交易平台毫無牽扯。新新聞於3月8日報導關於大同之內容純屬媒體不當連結,
誤導投資人,嚴重損害投資大眾之權益及本公司聲譽,望媒體自律,本公司對此行為
保留法律追訴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