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樺晟:補充113/03/01公告本公司負責人發生存款不足退票(已實際償付票款)


第1款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NA
2.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魏孝秦董事長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本公司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負責人
4.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不適用
6.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不適用
7.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NA
8.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3/02/29
9.退票張數及金額:2張,共計金額新台幣2,500萬元
10.退票之往來銀行:華南銀行
11.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113/03/12
12.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已實際償付票款
13.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14.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公司於113/03/01接獲通知,因負責人作業疏失發生存款不足
之退票,113/03/12已實際償付票款,並將票據交由華南銀行 
辦理完成清償註記,係負責人個人行為與公司營運無關,對本
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6.(風險警示)發生存款不足退票而致上櫃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個月內無法達成補正程序而致停止買賣,
有金融機構拒絕往來紀錄或前開停止買賣情事
六個月內無法達成補正程序並檢附相關書件證明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