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碳鋼冷軋鋼材反傾銷稅將屆滿 台廠4/11前可申請


台灣對中國產製進口特定碳鋼冷軋鋼品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一案,將於今年10月8日屆滿,財政部公告,國內同類貨物生產者若認為有繼行的必要,可在1個月內、即4月11日前提出申請。

財政部於民國108年10月9日公告,對自中國產製進口特定碳鋼冷軋鋼品,採行平衡措施及反傾銷措施,為期5年,不過,考量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的影響,暫不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5年內若情勢有所變化,隨時可研議恢復課徵,但截至目前均無課徵。

由於此措施的適用期間將於今年10月8日屆滿,財政部3月11日公告,對自中國產製進口特定碳鋼冷軋鋼品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一案,國內同類貨物的生產者、或以其為主要會員的團體,若認為有繼續執行的必要,可於公告隔天起1個月內,向財政部提出申請。

財政部表示,相關生產者或團體申請時,需檢附具體事證資料,包含涉案貨物領受補貼及傾銷情形仍然存在,國內產業損害情形仍然存在,且是涉案貨物領受補貼及傾銷所造成等。

財政部指出,若決定將針對此案是否繼續執行平衡措施及反傾銷措施,展開調查,將另行公告並提供利害關係人表達意見機會。

根據財政部先前公告,中國涉案廠商包含寶武鋼鐵集團、鞍鋼、馬鞍山鋼鐵、本溪鋼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