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勤美: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對關係人之捐贈事宜


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13
2.捐贈原由:支持「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推廣文化藝術及舉辦展演
活動之用。
3.捐贈金額:在新台幣7,500仟元之額度內,於113年度授權董事長依基金會之資金需求
分次進行捐贈。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