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臺企銀:董事會決議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3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之可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9,455,767,100元及945,576,71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15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
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併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計算至
元,元以下捨去),逾期未併湊之累積畸零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因應新巴賽爾資本協定(BaselⅢ)增列普通股權益資本之要
求,以充實資本結構,進而提升獲利能力。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