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海柏特: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宏碁亞太區業務委外案交易」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1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宏碁公司暨其子公司(菲律賓、印尼、泰國及越南)
3.與公司關係:母公司暨其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4/01~116/03/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宏碁公司暨其亞太地區四國子公司(菲律賓、印尼、泰國
及越南)服務中心業務委外經營聯合招標。合約對象包括本公司、本公司上開亞太地區
四子公司與宏碁公司、宏碁公司亞太地區四國子公司。承包主要服務項目包括1.Acer
及其他品牌產品售後維修2.保固內及保固外售後服務3.Call center服務4.零組件倉庫
物料管理等。
(契約起迄日期為暫定)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應依宏碁所提供之人力數量、條件及聘僱相關文件,招募
人員,不得拒絕進用,並於113年3月31日前完成人員承接及聘僱。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公司業務量及營業收入。
10.具體目的:使本公司亞太區域之維修量體、專業能力成長。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