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美利達: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地點,議程等相關事宜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美利達大樓四樓 R02會議室 (9:30)
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美港村美港路116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民國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2. 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3. 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民國112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報告
4.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2. 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 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限制解除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受理事項如下:
一.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二. 本公司訂於民國113年04月12日起至民國113年04月22日止,每日上午八點
至下午五點(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
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
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
於公司法第172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三. 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審查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
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 該議案非股東所得決議者
2. 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 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 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四.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 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本部
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美港村美港路116號
電話: 04-8526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