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富強鑫: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公告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東莞富強鑫塑膠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該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65,23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19,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19,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38,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0,28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次董事會先行決議通過,導致其背書保證餘額有重複計算人民幣
50,000仟元,約為新台幣219,000仟元,但實質背書保證金額仍為
人民幣50,000仟元,約為新台幣219,000仟元。
(1)公司名稱:印度富強鑫公司(FCS MANUFACTUR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該公司為本公司直接與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65,23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8,436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8,436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6,87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次董事會先行決議通過,導致其背書保證餘額有重複計算美金
2,000仟元,約為新台幣63,160仟元、與印度盧比40,000仟元,
約為新台幣15,276仟元,合計新台幣78,436仟元。但實質背書保
證金額仍為美金2,000仟元與印度盧比40,000仟元,合計約新台
幣78,436仟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96,28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3,92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期間到期即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自背保日起一年內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749,15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88,55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4.5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7.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匯率係以台灣銀行美金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31.58;
人民幣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4.38;
印度盧比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0.3819計算之。